理论与改革

2019, No.227(03) 137-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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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织参与国有企业公司治理进章程——基于央企旗下287家上市公司章程的实证研究
The Content of the Participation of Party Organization in the Governance Process of State-Owned Enterprises Entering the Charter——The Empirical Study Based on the Charters of 287 Listed Companies Affiliated to Central Enterprises

吴凌畅

摘要(Abstract):

当前中央文件明确提出,在国有企业中要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国有企业应当在章程中体现党组织对于公司治理的参与。党组织参与国有企业公司治理,从合法性来看:其依据不仅在于《公司法》对党章的援引,还在于党章对党内法规及党内规范性文件的援引;从可行性来看: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在事项决策及人员任免两方面发挥作用。对央企旗下287家上市公司的章程进行实证研究,大部分公司章程已将党组织参与公司治理内容纳入其中并增设了党建专章,主要表现为党组织对于董事会事项决策的参与。在今后国有企业章程制定及修订的过程中,应进一步明确党组织参与公司治理的法定依据、法定地位、参与程度及参与程序。

关键词(KeyWords): 国有企业;公司治理;党组织;公司章程

Abstract:

Keywords:

基金项目(Foundation):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有企业改革与国有资产保护法律问题研究》(项目编号:13AFX019)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Author): 吴凌畅

DOI: 10.13553/j.cnki.llygg.2019.03.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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