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与改革


编辑出版技术规范

请作者在投稿时严格按照以下新规范撰写您的稿件,对严格执行该规范的稿件,本社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审稿和刊用。

1.题目:必须同时标明中英文题目。其中,中文题目不得超过20个汉字;英文题目不得超过10个实词,总字数一般不超过30个单词。

2.摘要:必须同时标明中英文摘要。中文摘要不超过300字,其基本要素包括:研究目的、方法、结果、结论;须简明、客观地对文章进行概述,不能对文章做评论、补充或解释;具有独立性,能脱离论文独立使用,具有与正文等量的信息。

3.关键词:必须同时标明中英文关键词。从文章题目、摘要中选出3-8个关键词,关键词之间以中文分号分割,每个关键词不宜超过4字。

4.作者署名:作者可以包括文章的撰写人、参与写作人或课题参与人,人数不超过6人,第1作者是主要负责人。

5.基金项目:如是基金项目,请在稿件首页页脚标明。格式如下:基金项目名称(所属项目编号)。

6.作者简介:“作者简介”在稿件首页页脚。顺序列出:姓名,工作单位及职称。

7.引文的标示:文献引证方式采用注释体例。注释放置于当页下(脚注)。注释序号用①,②……标识,每页单独排序。正文中的注释序号统一置于包含引文的句子或段落标点符号之后。

8.注释的标注

(1)著作标注顺序:责任者与责任方式/文献题名/出版地点/出版者/出版时间/ 页码。责任方式为著时,“著”可省略,其他责任方式不可省略。 引用翻译著作时,将译者作为第二责任者置于文献题名之后。引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列宁全集》等经典著作应使用最新版本。

(2)析出文献标注顺序:责任者/析出文献题名/文集责任者与责任方式/文集题名/出版地点/出版者/出版时间/页码。文集责任者与析出文献责任者相同时,可省去文集责任者。

(3)期刊标注顺序:责任者/文献题名/期刊名/年期(或卷期,出版年月)。刊名与其他期刊相同,也可括注出版地点,附于刊名后,以示区别;同一种期刊有两个以上的版别时,引用时须注明版别。

(4)报纸标注顺序:责任者/篇名/报纸名称/出版年月日/版次。    

(5)转引文献的标注:无法直接引用的文献,转引自他人著作时,须标明。标注顺序:责任者/原文献题名/原文献版本信息/原页码(或卷期)/转引文献责任者/转引文献题名/版本信息/页码。

(6)电子文献的标注:电子文献包括以数码方式记录的所有文献(含以胶片、磁带等介质记录的电影、录像、录音等音像文献)。标注项目与顺序:责任者/电子文献题名/更新或修改日期/ 获取和访问路径/引用日期。

(7)外文文献的标注:引证外文文献,原则上使用该语种通行的引证标注方式。

(8)间接引文的标注:间接引文通常以“参见”等引领词引导,标注项目、顺序与格式同直接引文。

   (9)获得项目资助的文章在注明项目名称时,在括号内注明项目编号,只注明省部级(含)以上项目的名称,不超过2项。